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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广监察法宣传标语 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5-02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监察法公布施行一个多月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同欲、同频共振,把学习宣传监察法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在全省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掀起一股学习宣传的热潮。

  日前,福建省纪委宣传部针对社会大众、公职人员、纪检监察干部不同对象,专门采写了3类监察法宣传标语,形成通知下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各类公共宣传栏、LED显示屏,公交、地铁、出租车等车载宣传平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渠道,予以大力宣传,在全省范围内造浓氛围、造大声势,提高监察法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连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纪委相关要求,主动作为,靠前宣传,纷纷通过各类平台、渠道,把宣传监察法标语推向全省各个角落,使广大干部群众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监察法就在身边。

  纪检监察干部是监察法的一线执行者,必须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要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以“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在监察法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用好用实。

宣传贯彻监察法,重整行装再出发。莆田市各级纪委监委干部信心十足,干劲满怀,奋力书写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

闽侯县纪委监委干部从办公室走出,望向大屏幕上“用权不可任性,监察就在身边”的标语,心中更为清醒明朗,脚步更加坚定,奔赴监督执纪一线

滚动着醒目的监察法宣传标语大屏幕旁,泉州市鲤城区纪委监委干部在交流学习心得

基层是落实监察法的主战场,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纪委干部在加紧“充电蓄能”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监察法的明确规定,更是我们党一以贯之从严治党不放松、不让步、不留白的创制之举。所有公职人员都要深入学习监察法,自觉把自己置身于监察法的监察范围,让自己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莆田市委市政府庄严的大门口,“不忘初心·永葆廉洁·自觉接受监督”的标语道出了所有公职人员的心声

LED显示屏上充满力量的监察法宣传标语,映红了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省交通执法总队年轻干部们的脸庞

学懂监察法,用好手中权,走好人生路。惠安县涂寨镇两名年轻的干部正驻足观看监察法宣传标语,对她们来说,这既是期许,也是鞭策

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公职人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平和县南胜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监察法宣传标语,让干部更尽心、让群众更舒心

惠安县纪委监委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县干部职工群发监察法宣传标语,深入宣传监察法

  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对监察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科文卫体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都被纳入了监察范围,在这几类人群中开展监察法宣传,很有必要。

车间也是监察法宣传的一线。省能源集团职工望向监察法宣传标语,心中涌起更多期待

尊崇宪法,学习监察法。南靖县第二中学把监察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面向广大师生大力宣传

在南安市洪濑前峰小学,一进学校大门,就能看见朴实的监察法宣传标语,时时刻刻提醒着众多教职人员

福州市第一医院华南楼一楼大厅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的监察法宣传标语吸引不少医务人员驻足观看

村一级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再也不能“有权任性”了。石狮市祥芝镇的干部在监察法宣传标语前讨论

  监察法宣传面向社会群众,让人民群众了解监察法,提高社会知晓度,有利于广大群众提升法治思维,增强监督力量,扭转农村基层反腐败存在短板的局面,以更强大的纪律保障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福州市台江区纪委监委在所辖范围主要街道、路口悬挂监察法宣传横幅,为建设新福州保驾护航

  厦门市思明区在全国最长的带状公园——老铁路廉政法治文化长廊公园里,挂出监察法宣传标语,寓教于游、寓教于乐,营造学习贯彻监察法的浓厚氛围

漳浦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绥安镇大埔村为村民讲解监察法

泉州市泉港区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LED显示屏上打出监察法宣传标语

小小的公交车显示屏上,滚动着简短的监察法宣传标语。莆田市创新形式,利用公交车的流动性,让监察法宣传更加深入

华安县沙建镇纪委在镇农贸市场悬挂监察法宣传标语,让监察法宣传贴近生活,融入日常

  法治新时代,反腐新力量。在这生机蓬勃的春天里,福建省各地正不遗余力地推动监察法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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