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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专题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   浏览次数:  2016-04-2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省人大机关各委办室局组以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指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推进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在增强“四个意识”方面,由于今年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将陆续展开,机关上下要谨记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克服人大机关个人无权,不会出事的错误想法。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做到熟记于心,实践于行,真正把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弄清楚,自觉遵守纪律,看住权力,守好底线。特别要注意把握好什么是业务讨论,什么是妄议中央、妄议大政方针的界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机关各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就是失职的意识。明确各级班子每个成员都是责任主体,不断增强责任追究意识。牢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需担当,不担当就要问责,共同履行好主体责任。

  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树立不察和不查均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对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及时准确处置,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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