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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通报3起精准扶贫项目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3 1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日,福建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通报3起交通系统精准扶贫项目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建瓯市霞抱—溢源项目申报扶贫资金信息不实问题。2017年,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将霞抱—溢源C566公路改建项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为路面4.5米新改建,申请扶贫专项资金。而实际工程建设为路面4.5米拼宽改造。该项目存在报送申报信息不实、申报工作把关不严的责任。2018年5月,建瓯市小桥镇公路站副站长阮承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3月,建瓯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股负责人王少峰被提醒谈话。

  2.浦城县社前至下北山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浦城社前至下北山项目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路面为4.5米,申请扶贫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厅在专项督查中发现,该项目在K0+000—K2+600和K2+600段路面多处只有3.7—4.3米,浦城县交通运输部门按4.5米宽予以验收。2018年3月,浦城县盘亭乡公路股股长梁文孙受到诫勉处理。

  3.连城县宣和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二期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问题。2017年,连城县宣和乡政府在省交通运输厅扶贫项目综合运输服务站二期工程上未进行招投标,违反国家招投标法,采用一期工程施工队伍先行施工基础部分。2018年4月,宣和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领导小组组长、乡党委宣传委员黄文兴受到诫勉处理;2018年5月,宣和乡公路站干部张立翔、公路站专项管理员吴有忠分别被提醒谈话。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沉下心、扑下身,切实把扶贫路修成人民的“脱贫路”“满意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织要深入实践“八个坚定不移”,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部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级交通运输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五抓五重”要求,把监督挺在前面,对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广大交通扶贫干部要勇于承担重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勤勉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实际行动,落实好交通扶贫攻坚各项任务,为打赢扶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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