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落细“五抓五重”要求,日前驻福建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督促省人大机关党组建立机关干部参加社会活动管理办法工作,强化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据悉,该办法要求机关干部以公职身份外出授课、参加论坛、评审、接受采访等社会活动时,事前必须如实填写《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社会活动审批表》,经所在委办室局领导审批,并在人事部门报备。
审批表不仅要求机关干部载明参加的活动类型、活动主题、主办方、邀请方和活动地点以及起止时间等,同时要求作出三项承诺:一是遵守政治纪律,二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相关报酬在年度个人有关事项中如实报告。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人大机关干部外出讲课、参加论坛等社会活动比较多,大多是拎个包就走,在外面说了什么,谁也不知道。我们觉得,作为人大机关干部,如果发表了与党和国家政策不一致的声音,那影响就大了。因此,我们从落实落细‘五抓五重’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角度,督促出台这方面的管理办法,以此约束机关干部外出活动的一言一行,这样做对于干部本人是个很好的提醒和约束。”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负责人表示。(驻福建省人大机关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