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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抓五重】三明:持续推进审查调查提效增质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7月5日,福建省宁化县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张志龙涉嫌受贿、徇私枉法、高利转贷罪一案被指定在清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监察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事实清楚、确实充分、依法合规,均被法院采信。

  抓审查调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三明市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用好纪律法律这把“尺子”,持续推进审查调查提质增效成为新常态。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全市自办案件843件,占立案总数71.08%,其中乡镇纪委339件、派驻机构52件。

  “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正风肃纪反腐一刻不停歇,持续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强化敬畏知止、收敛收手不敢腐的氛围,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三明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一刻不松、半步不退,抓住“关键少数”,对涉及“关键少数”的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着力发现“三类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强化和巩固“不敢腐”的震慑。

  三明市民宗局党组原书记、局长王灏被立案查处;永安天宝岩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陈兴族被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紧盯“关键少数”同时,该市突出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宁化县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张志龙涉黑涉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谋取私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泰宁县公安局原副主任科员刘炳林在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借钱给他人从事赌博收取高额利息,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明溪县盖洋镇白叶村委会原主任王有忠利用职务便利,骗取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开除党籍……一个个群众身边的“蛀虫”被清除,群众拍手称快。

  针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被纳入监察范围,信访量增大的现状。三明市为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本领,全面推行县乡协作片区一体推进机制,按照区域就近整合的原则,将乡(镇、街道)和县直派驻机构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形成合力,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做到监督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建宁县将9个乡镇、9个派驻纪检组整合为5个协作片区,合力查处27件案件;大田县通过片区协作机制,18个乡镇纪委共立案40件,全部消除“零自办”。

  心存侥幸、企图外逃的也别想跑。在福建省追逃办的统筹指导下,三明市紧盯外逃重点个案、压实各地各单位责任、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先后追回在逃人员3人,其中2人为省追逃办挂牌督办,抓出声势,形成震慑,释放出“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

  沙县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成功将潜逃22年的逃犯朱跃城抓获;尤溪县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感召作用和亲情劝返,以案释法,促使潜逃15年郑某某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明市持续加大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移风易俗、民生领域、村级组织换届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1”专项治理力度,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整治中被发现并查处。仅今年上半年,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领域23件,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9人。

  “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执法理念贯穿始终,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决亮剑,绝不遮掩、绝不护短。”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坚持惩治与警示震慑效果相统一,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监委同志,我是来交代情况的。”3月5日,迫于反腐败高压态势,永安市罗坊乡财政所原所长游榕梢在乡纪委干部的陪同下到市纪委监委自首,主动供述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占有使用的行为。针对当事人的供述,永安市纪委监委经初核后,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3月8日给予游榕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月17日,游榕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办理此案时,调查组综合运用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鉴定6项调查措施,在综合研判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书证等环环相扣的有效证据,顺利完成案件调查工作。”永安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这是该市依法履职的一个例子。该市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坚持挂牌即开工,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正确合理使用12项调查措施和3项提请协助措施,并从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切实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今年以来,全市共对14人采取留置措施,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均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

  紧盯重点不放松,铁拳反腐不停步。下一步,三明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坚决杜绝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环节的疏漏和偏差,一刻不停歇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引向深入。(三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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