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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践行“五抓五重”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365体育备用网站网站   浏览次数:  2017-11-1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福建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五抓五重”主题讨论活动后,龙岩市纪委立即行动,制定《“五抓五重”主题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9月中旬到10月下旬,以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为新起点,围绕“五抓五重”要求,深入开展主题讨论活动,掀起一轮学习贯彻热潮,进一步发挥纪委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

  与此同时,龙岩市纪委坚持学用结合,把“五抓五重”主题讨论成果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既针对查摆的问题,研究落实方法,抓整改、补短板,认真解决查找出来的问题,又着眼长远,把主题讨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健全完善责任清单。

  抓早抓小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有效防止党员干部走向违法犯罪。因此,龙岩将关口前移,紧紧抓住作风建设,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治病”于初起,“防病”于未然,下大力把那些陷在“灰色地带”的干部召唤回来,把那些处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党员干部抢救回来。

  全市统一开展部门和行业“潜规则”集中排查,开展专项整治70多项,集中治理党员和干部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当“缠访户”“闹访户”、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当“钉子户”、规避执行或消极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等三种不良行为。此外,还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

  近三年来,全市共对存在不良习气问题的2311名党员干部进行纠正处理,实现了防“未病”、治“欲病”的综合施治效果。

  龙岩市卫生和计生委开展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清理;新罗区开展领导干部向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借款专项治理;连城县开展纠正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谋私逐利专项治理活动……

  严格执纪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我以为困难重重,但真的办下来之后,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油然而生,我现在已经转变观念,积极争办自办案件,以前认为是县纪委‘要我办案’,现在已经变为了‘我要办案’了。”今年4月,武平县中堡镇纪委自主查办了该镇林坊村党支部原书记兰某某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案件,实现了该镇纪委自办案件“零突破”,提及此,镇纪委书记钟福辉自豪地说。

  针对乡镇纪委人员力量不足、自办案件少等问题,龙岩市纪委紧盯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空白点”,加强基层纪委建设,推动配齐配强基层纪检力量,在全市134个乡镇(街道)共配备纪检干部328名,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探索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人员到位的基础上,着力深化“三转”。各县(市、区)纪委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签字背书,明确乡镇(街道)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不再承担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之职,对“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严肃问责,明确将乡镇一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纳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查内容,对因不积极主动履职等原因导致乡镇(街道)今年没有自办案件的,视情追究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

  此外,龙岩市积极创新联动协作和创新统筹协调机制,一方面,打破乡镇地域界限,各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划分为若干片区,实行片区内协作,片区间交叉开展监督执纪,有效解决基层纪委力量不足、业务不精、抹不开情面等难题。另一方面,建立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制度,统筹调度执纪审查工作力量。截至今年6月,全市实现了乡镇一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55件、处理39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01起、处理2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问责必严 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日前,龙岩市纪委对龙岩市某国有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原来,2010年以来,该集团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维护党的纪律不力,至2017年5月,已有班子成员及下属企业高管共8人因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且所涉违纪种类涵盖面广,包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表现形式多样。

  只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才能让各项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常态化督查机制,是龙岩市解决好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有效举措。2017年2月,按照龙岩市委统一部署,龙岩市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在梳理汇总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党建检查、巡察巡查、审计监督、效能监督、扶贫督查等方面材料,作为“问题清单”的基础素材的基础上,将检查内容细化为5个方面、28个子项和41个检查要点,并形成重点检查内容及要求“细化表”。

  检查组组长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及“细化表”,通过查阅资料、个别约谈、实地查看、抽查个案、暗访和财政、审计人员的查账等方式进行解剖式核查,逐一核实事前摸排的情况,发现一批需进一步整改或问责的问题。同时,检查组还延伸检查了共17个乡镇(街道)、20个县直部门,共发现53个问题,提出14个方面“问责建议”。各相关地区、单位即知即改,严肃查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8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诫勉35人,通报、批评教育等处理128人。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追责问责这个杀手锏,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既查直接责任人,又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查分管领导责任,对责任人应追尽追、一追到底。

  今年1-7月,全市共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65名责任人实施问责,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55人、监督责任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

  建章立制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年3月2日,结合实际,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龙岩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推动严管严治在基层落实、推动正风肃纪在基层执行、推动纪律规矩教育在基层深化、推动从严治党合力在基层加强等5个方面的23条措施,直击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积极构建与闽西苏区相匹配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意见》的出台是龙岩市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缩影。

  标本兼治是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龙岩市加强立规矩、定制度,做到专项纠治一个问题就完善一项机制,积累一条经验就转化一条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长期以来,公款存储中的谋私逐利问题成为“灰色地带”,并形成一套“潜规则”,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隐蔽腐败。针对这些问题,龙岩市知难而上,向单位公款存储中的谋私逐利问题动刀亮剑。从去年8月以来,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开展公款存储中谋私逐利问题集中整治。

  龙岩市以集中整治为契机,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问责上下功夫,市“两办”制定出台了《关于防止在公款存储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暂行办法》,从实行公款招投标等竞争性存储、公款存储集体决策、公款存储回避制度,将公款存储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等方面予以规范,以制度规范公款存储行为,规范公款存储制度还被国家财政部、银监会吸收借鉴。

  在全市开展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工作中,龙岩市坚持破立并重、纠树并举,推动各级各部门立规矩、定制度,建立了单位经费项目资金银行存储集体研究、公示和竞争性存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报告,请托说情记录等制度100多项。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制度管人、文化育人,既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堵‘暗门’,关‘天窗’,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龙岩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严管厚爱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今年6月,福建省龙岩市纪委干部信息管理监督系统正式上线。据悉,该系统由干部信息管理、干部监督两块构成,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任免情况、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信访信息纳入统一管理。系统上线后,可迅速便捷查询并统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信息情况,如个人情况、职务任免等基本信息、个人学习培训简历、奖惩情况、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政治生态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龙岩市首先从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依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2016年1月,龙岩市实施《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若干意见(试行)》,对加强队伍建设率先作出系统性制度设计,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监督,逐步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意见》在严把准入关口、保持优良素养、严格监督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强化激励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42条具体规定,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在政治、品格、生活、学历上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明确“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社会交往复杂的”等不予选用的5种情形。

  与此同时,市纪委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强化自身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家庭经商情况公示、请托说情登记报告、“零容忍”查处违纪干部等6项制度,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含兼职、聘用人员)填报《龙岩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龙岩市纪检监察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借(贷)款情况登记表》等报表,建立全市在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记载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一旦发现存在应当报告却未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该市纪委还将纪检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在媒体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中,市纪委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机制,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或发现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管理并提出处置意见。(龙岩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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