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厉问责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2016-11-14 10:47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了6起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6起案例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或因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整改不力被问责,或因分管单位发生虚报会议费、财务违规等问题被问责,教训十分深刻。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增加了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处分条款。不久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印发,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督促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到了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爱惜羽毛不敢亮剑、只重业务不抓党建等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有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光打雷不下雨、光照人不照己、只赏功不罚过,监管防线松弛了,徒增隐患。此次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的案例就警示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分大事小情,必须切实把党风廉洁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解决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无疑是问责。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高举问责的利剑,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才能以强力问责倒逼行动自觉。对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应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刚性,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这一方面意味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洁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必须着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执行党规党纪没有例外、履行责任担当没有盲区,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华宁)

版权所有 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建省监察委员会 [闽ICP备13019752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