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委相继组建并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纪检监察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如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报》“纪法周刊”版特邀黑龙江、福建、四川、西藏四省(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请他们谈谈如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刘学新
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工作方针,一体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深化“三转”,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挺在前面,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有效惩治腐败,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构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立场,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和发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四个方面专项治理,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压实基层“两个责任”,发挥好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和县乡纪委的“尖兵”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全过程,实现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修订完善与监察法衔接的相关制度,为监察工作高效顺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理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不断提高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深入开展安全规定专题学习,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的理念入脑入心、落实到行动。坚持抓实实抓,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管理各个方面,严格监督所有环节,切实将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落到审查调查第一线。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内“纪律部队”。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变处置能力,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