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抓住明责履职关键环节,以制定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
构建责任体系,明晰履责清单
“‘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在党风廉洁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使责任内容清晰、目标明确,好执行、好考核、好追究......”
自出台《漳州市委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漳州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后,漳州市委常委和市各套班子率先垂范,市委、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率先结合实际,对班子及其每个成员的主体责任,分别予以细化和明确,逐人逐项提出清单管理。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积极响应,纷纷以责任清单为抓手,逐级明确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市对县、县对乡完整的责任体系链条,使每项责任都有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党委(党组)班子集体及其所有个体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不缺项、不漏项,不留空挡。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均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56个市直部门、4个开发区和129个乡镇、673个县直单位制定实施“两个责任”清单管理。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定“清单”制度后,关键就要自觉对照清单、找准任务、扛起责任,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漳州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以“五抓五看”为主要根据,将主体责任细化为26个具体项目指标,以百分制量化考核的方式,开展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由市委领导亲自带队,对11县(市、区)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汇总纪律审查、巡视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信访等多方面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形成11份“约谈提纲”,就有关问题约谈县委、县纪委班子成员,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漳州市纪委采取明察暗访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符合问责情形的问题进行梳理排查并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1+X”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专项整治、问责处理、公开曝光的力度和密度,着力破解“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问题,确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懈不走样。
与此同时,市纪委突出日常教育,坚持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并用,以推出专题专栏形式,开设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系列谈专题,加强宣传针对性,增强各级各部门履责意识。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广播、微信平台等重申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打好“预防针”。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举办“廉政与作风建设”专题研讨班等,抓实廉洁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意识。
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
“华安县公安局交管中队原中队长侯秋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龙文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原主任胡启机因单位驾驶员私车公养问题受到责任追究,芗城区教育局纪检组长林敏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专题通报不定期在当地媒体通报曝光。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漳州市纪委坚持以纪律为尺子,紧盯“关键少数”,强化问题导向,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四问责”,对责任人员“一追到底”,以强有力地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责任。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形成震慑,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数据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市共查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问题204起,对283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在媒体专题通报曝光3期10起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漳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