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通报3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02 17:4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6月27日,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新罗区江山镇山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荣锦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6月,张荣锦在担任新罗区江山镇山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道路硬化工程支出及虚列旧村复垦拆迁户名单方式骗取村集体资金约33.28万元,其中张荣锦个人分得21.7万元。因张荣锦还涉嫌其它违纪行为,2018年4月11日,新罗区纪委给予张荣锦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连城县姑田镇大洋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巫海光骗取上级扶持村发展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7年,巫海光在担任连城县姑田镇大洋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采取虚增工程项目单价和虚增施工工资单价的方式,骗取上级移民补助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约52.77万元,其中巫海光个人得款约26.85万元。单独或伙同他人通过重复支付洋地公路测设费和违规发放村主干补贴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计17万元,其中巫海光个人得款14.5万元。因巫海光还涉嫌其它违纪行为,2018年4月19日,连城县纪委给予巫海光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武平县岩前镇党政办副主任谢禄生多次挪用镇敬老院低保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谢禄生在负责发放岩前镇敬老院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挪用政府下拨的敬老院低保户低保金累计约4.12万元,用于个人炒股等营利活动。2018年4月28日,武平县纪委给予谢禄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加大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龙岩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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