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成功抓获监委成立后的首例在逃人员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5-17 17:5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庄某某追逃成功了,心理终于踏实了。”从福建省福鼎市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市纪检监察干部黄朝雄感慨道。原来在市检察院工作时,这起案件就是他负责办理的。

  5月13日上午,福鼎市监委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下,成功抓获监委成立后的第一名在逃人员庄某某。

  据悉,2015年12月,犯罪嫌疑人庄某某伙同他人,将其不符合申领拆解补助款的五艘旧“三无”船舶,以他人的名义顶替拆解,骗取政府补助金23.05万元,其中,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分得18.55万元,2017年8月,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以涉嫌贪污罪立案,并对其刑事拘留上网追逃。

  转隶即开局。去年12月30日,福鼎市监委正式挂牌成立后,第一时间逐一分析研判市检察院移交的问题线索,并与司法机关建立衔接协调机制,整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司法机关力量,因人施策制定了详细的追逃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相关事宜。福鼎市多次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部署追逃方案。

  5月10日,福鼎市监委和市公安局派出追逃小组赶往贵州省兴义市,在当地公安局的配合下成功将庄某某抓获归案,并将其押解回福鼎,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已被羁押福鼎市看守所。

  “这次能成功追逃犯罪嫌疑人,是有效整合了各方面资源,发挥好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作用,起到了‘1+1>2’的效果。”转隶干部黄朝雄对此深有体会。

  “必须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形成强力震慑。”福鼎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切实履行纪委监委肩负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打赢追逃追赃这场硬仗。(福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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