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通报1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06 17:0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浦城县纪委通报1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浦城县仙阳镇太平村支委刘德荣、党员刘正、曹荣武、余兴泉等人通过威胁手段强揽工程问题。2017年4月,浦城县仙阳镇太平村支委刘德荣、党员刘正、曹荣武、余兴泉等人采用语言威胁等方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福建省某公司强揽太平村升压站土方工程,明确警告对方该工程只有他们可以做,其他人都做不了,如果不给他们做,就让承建方做不下去,并且不降价、不退让。同年5、6月份,刘正、曹荣武、刘德荣、余兴泉等人继续以阻拦工地施工、运输等方式,以高出市场的价格向江苏省某公司强揽太平村光伏工程中管桩运输、铁丝网建设、电缆沟挖掘等工程,后因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未能得逞。刘正、曹荣武、刘德荣、余兴泉等人在施工太平村升压站土方工程中,仅完成挖土及清淤部分,完成工程金额为99000元,造成业主方损失33000元。2018年4月3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刘正、曹荣武、刘德荣、余兴泉等人作出一审判决;2018年6月29日,仙阳镇党委给予刘正、曹荣武、刘德荣、余兴泉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决不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所管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同时,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等,要铁面问责、一问到底,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浦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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