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7 17:55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事实,还我清白。有了组织‘撑腰’,我干事的劲头更足了!”7月10日,看到县纪委监委为自己澄清不实举报的公开信后,福建省清流县灵地镇村干部邓某如释重负地说。

  今年是村级组织换届年,也是信访举报高发期。邓某是这届村支委入围人选,却被匿名举报,反映其在上届任期内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经前期初核,发现举报失实。

  “当组织找我了解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套取扶贫款问题时,说句心里话,心里是既委屈也失望。自己勤勤恳恳这么多年,到头来换了这么个结果……”邓某现在说起此事,激动之情仍溢于言表,“现在组织为我澄清了事实,既是鼓舞也是鞭策,一定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不负组织期望和信任!”

  为维护好信访举报秩序,将不实举报对被反映人的影响降至最小,清流县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坚持有举报必答复,对被举报但查明举报问题不实的,向被举报人反馈澄清的同时,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张贴情况通报、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消除群众疑惑。今年来,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1名干部澄清了事实。

  “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清流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强化“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持续健全澄清保护措施,为在改革创新中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保驾护航。(清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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