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洲全,1997年开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06年起担任漳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他十年如一日,始终勤奋工作、恪尽职守,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塑造了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明、秉公执纪、甘于奉献、一心为民的人格魅力。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每次督查他都认真审核方案,提出实在管用的检查方式方法,对检查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发现的问题线索更是一条也不放过,并提出合理性的处理意见和问责建议。他经常利用晚上时间和休息日在办公室学理论、钻业务、修改批阅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在执法监察和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项目、BT项目、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执行制度不规范、问题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为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庄洲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与同事共同撰写调研报告。他牵头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451个,制定防范措施1036条;对全市85个BT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8个,提出整改意见82条,发出监察建议书17份。
2013年,庄洲全牵头建立保障性住房风险防控、审核把关、督查巡查、后续管理、考核问责五个工作机制,组织对全市6079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共发现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256套,并责成相关部门依规处置,对违规申购的34名党员和公职人员(含国企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庄洲全常常告诫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员干部的处理,一定要重证据,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每一起案件的定性量纪,他都严格把关,慎之又慎,做到既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实现案件办理“零申诉”。
这就是庄洲全,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