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02 17:4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安溪县林业局虎邱林业站站长、湖上乡沙堤村原驻村干部苏火儿等3人在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流于形式、识别不精准问题。经查,2016年3月,时任驻村干部苏火儿(非中共党员)和沙堤村党支部书记陈以尊、村主任柯金森,在该村协助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及造福工程申报中,履职不认真,组织审核流于形式,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柯某吞等4户被纳入国定贫困户,其中柯某吞一户还以国定贫困户身份申请2016年度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该4户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先后领取各项扶贫补助资金16.275万元(已部分退还,其他部分已责成安溪县纪委追回)。2018年2月,苏火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3月,陈以尊、柯金森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春县蓬壶镇美中村村委会主任林丙奇在扶贫工作中不负责任、识别不精准问题。经查,2016年2月,林丙奇在该村协助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负责对2014年确定的省定贫困户林某春的动态调整工作,工作浮于表面,没有深入走访调查,未及时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林某春甄别清退,直到2016年11月动态调整时才将其甄别清退。林某春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各项扶贫补助资金6700元(已如数退还)。2018年4月,林丙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真正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带头转变作风,真正形成“头雁效应”,也要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省纪委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尤其要将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成果。(泉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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