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09 17:47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近日,福建省漳浦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深土镇车敖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永贵等人履职不力致使五保供养金被冒领问题。2015年10月,车敖村五保供养对象林某方死亡,负责该村民政工作的李永贵未及时发现并按规定上报注销。2016年7月、2017年3月,李永贵两次接到上级民政部门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及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后,未及时报告村主要领导,也没有按要求开展摸底排查及复核工作,直接将原在册的五保对象名单提交该村党支部书记林北方、村委会主任李志永(非中共党员)签字,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该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郑坤泉也未对车敖村上报的五保对象名单进行复核把关,直接将名单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致使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仍向林某方发放五保供养金合计10267元,并被其侄子林某文冒领。2018年3月,李永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北方、郑坤泉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李志永受到警示谈话;被冒领资金予以追缴。

  2.县城乡建设与环境管理联合执法大队迎宾大道中队原中队长刘百遇履职不力致使违法建房问题。2013年11月,某公司在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在黄仓工业园迎宾大道一侧建设办公楼和厂房。刘百遇在负责该片区日常巡查和监管时,不正确履行职责,期间,于2014年初带队对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没有对该公司违建行为进行制止,也没有报告,致使2014年底该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3月,刘百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两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提升思想境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省纪委指出的“文山会海”、扶贫领域、民生项目、“为官不为”等四个方面30种主要表现,认真查摆本单位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五抓五重”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正在开展的扶贫、民生、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看得见、抓得住的具体问题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漳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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