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专稿】漳州:发挥派驻优势 提升监督实效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6 18:3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尤其是在财政政策制定、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资金分配、民生扶贫等方面,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实处、用出成效。”近日,福建省华安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邱银山在县财政局巡察整改工作会上指出。

  华安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督促县财政局党组重新修订党组集体议事制度,制定加强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针对互查互评、专项检查和县委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内控机制……

  这是漳州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以来,各级派驻机构擦亮“探头”,站好“前哨”的一个个工作缩影。一年多来,全市各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

  巧用抓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叶组长,我局拟于星期四上午9:00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特邀请您参加。”6月5日,长泰县纪委政法委纪检组叶丽山组长接到县农业局办公室的来电。

  像叶组长这样参加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也是其他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常态。全市各派驻(出)机构主动融入驻在单位,积极参加或列席各驻在单位党组会或相关“三重一大”会议,适时提出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各纪检组充分发挥党委(组)“一线指挥部”作用,督促驻在单位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如漳州市纪委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督促市文广新局举办了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及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等120余人参加。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绷紧廉洁规范履职之“弦”。漳州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督促派驻的6个单位进一步对照岗位主要权责、列出廉政风险环节、排查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梳理岗位主要职责156个、风险环节135个、风险点148个、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173条。

  “我们还要求各派驻(出)机构综合运用参加会议、调研督导、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整合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在2017年漳州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核查的10条问题线索中有3条是纪检委员提供的,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有3名兼职纪检委员参与调查核实工作,不仅解决人少事多的困局,而且提高了兼职纪检委员的监督能力。”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林组长介绍。

  在派驻纪检组特别是综合派驻纪检组人少事多困难比较普遍。为此,漳州市注重发挥兼职纪检委员作用,配齐配强党支部纪检委员,并授予纪检委员部分监督权力和义务等,不断充实“一线监督”力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漳州市纪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实行网格化监督,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驻在单位所有党支部,建立监管中心(纪检组)、网格中心(驻在单位)、单元网格(党支部)三级平台,成立由8名网格中心管理员、48名单元网格管理员、72名家庭助廉员组成的网格队伍,明确各平台分工及岗位职责,制定源头隐患发现预警机制、分级管理运行机制、动态督办落实机制等3项机制,实行网格化、常态化监督,与驻在单位一道共同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注重统筹监督力量,通过多级联动、全区协作等方式集中调动纪检组力量,进行“集团化”联合作战,集中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或疑难线索核查,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综合施策,“派”出权威 “驻”出长效

  “作为中心负责人,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单位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针对某中心负责人履职不力问题,芗城区驻区人社局纪检组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

  “我将以此次谈话为契机,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廉洁履职。”该中心负责人当即表态。

  漳州市各派驻(出)机构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靠前,综合运用提醒谈话、任前谈话、集体约谈等方式,进行“面对面”监督。据统计,今年来,全市24个市直派驻(出)机构,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77人次,占88.5%;第二种形态处理18人次,第三种形态3人次。

  针对驻在单位人头熟、人情干扰多,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面子唱“黑脸”的问题,漳州市加强对派驻机构挂钩联系、会商指导、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和自办案件,今年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立案251件,比增202%,其中主动监督发现线索立案的151件,比增107%。

  “派驻纪检组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不少纪检组干部表示,要尽心竭力、尽职尽责,站好“哨岗”,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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