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实施意见。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进一步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驻部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的5种情形和不予受理的3种情形,优化并全面公布日常办公、驻点办公、网络、电话、专用举报箱等信访举报渠道。
与此同时,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明确各综合监督单位(含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纪检组移交或通报的信访举报件的范围,健全归口管理、分类处置、保密和保护信访举报人信息和正当权益、诬告错告处理等机制。
在此基础上,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强调由纪检组长主抓办信工作,明确纪检组长必须把关过问的具体事项和环节,明晰线索处置的4类方式,强化协调督促,建立交叉办理、提级办理、联合办信等工作机制,加强综合研判,动态跟踪各单位“树木”与“森林”的政治生态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分析、汇总、研判,着力发现有价值的信息。(驻福建省委宣传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