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严肃选风选纪 防控村级组织换届贿选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7 17:5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今年村级换届工作中,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将贿选防控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提前思考、主动应对、扎实推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海沧区将严肃党组织换届选风选纪作为抓起步的关键环节,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风选纪的通知,第一时间组织候选人进行集中谈话、纪律培训及“三承诺书”签订。结合村情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对出现苗头性贿选行为的,进行“一对一”约谈,敲警钟、拉袖子。

  同时,海沧区建立“备忘录”,提前预估贿选可能集中出现的几个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提醒制度,利用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检查走访等方式,及时向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等单位发出工作提醒,下达相关工作要求、指导,确保上级要求得到及时落实。建立区村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下设各工作组务虚会、区换届办每周工作例会等制度,及时研究情况、分析问题,并要求各镇(街)制定紧凑的选举时间安排表,细化到天,把握好关键环节的工作节奏,抓住开展工作的最佳时机,连续作战,速战速决,不给贿选行为留时间。

  为进一步约束候选人的竞选行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部门、驻镇(街)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单位相互配合,在换届选举期间暂缓对村(居)“两委”主干的借贷,一有大笔资金调出,各镇(街)、各辖区单位立即监督掌控,不让候选人有筹措贿选资金的机会。向全区25万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开通电话彩铃,统一印刷5.5万份《致选民和“八不能”宣传信》发放到户、制作含“八不能”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广播录音等,加大对新规定以及区委要求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引导党员群众用集体表决的方式,将人选资格“八不能”写入本村(居)选举办法,形成村(社)规民约。

  把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与打击“村霸”、涉黑涉恶问题整治紧密结合,也是此次海沧换届选举的一个鲜明特点。海沧区设立了以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三个部门牵头的选举监督、现场指导、维稳防控三个工作机构,分工负责贿选查处、现场指导、巡逻防控等工作,全程监控和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以往贿选行为多在投票选举前夕集中出现这一情况,协调公检法、司法局等部门力量,重点部署正式投票选举前、正式投票选举期间关于防堵贿选资金、防范贿选拉票、防控家族势力和黑恶势力的“三防”工作,切实有效堵塞贿选渠道。(厦门市海沧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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