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法衔接 联动追逃 显现“1+1>2”效果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6-04 17:1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确认,就是他。”“朱跃城,跟我们回家吧!”

  “你们终于来了,我就是你们要找的人。”沉默了几分钟,朱跃城流着眼泪说道,“我就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历时4个月艰难的大数据调查“接力”追逃,终于“逮”着在逃22年的朱跃城。朱跃城是福建省沙县郑湖乡财政所原总会计和综合事业会计,涉嫌侵吞公款15余万元后出逃,被列入全省追逃追赃名单。

  外逃22年后,朱跃城被抓捕归案,得益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优势,这种优势被迅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省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和统筹协调下,三明市纪委监委迅速调整策略,充分运用大数据调查“新打法”,打响追逃追赃“第一战”。首战告捷,5月14日沙县纪委监委将朱跃城以涉嫌贪污公款罪移送审查起诉。

  1996年1月至3月,他凭借手上掌管印章的职务便利和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涉嫌非法侵吞公款15万余元。当年3月,朱跃城嗅到了危险,携款潜逃。2000年6月,因涉嫌贪污罪被沙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被公安部门列为网上逃犯。

  2017年底,沙县监察委员会挂牌后,主动对接县检察院移交未办结的朱跃城案,重新梳理分析研判,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追逃组,打响追逃追赃“第一战”。

  时间跨度长、身份可能已漂白、家属不配合……一个个现实困难摆在专案组面前。2018年1月下旬,三明市监委挂牌成立,承担了追逃追赃的统筹协调责任,对该案实行挂牌督办、靠前指挥,量身制定追逃方案,确保了朱跃城案在监察体制改革后有人盯、有人管、有人抓。

  “听说他在广东、上海、海南等地做过小吃,但没见过他。”“有朋友在广东东莞、海南一带见过他。”……追逃组兵分三路,围绕朱跃城的社会关系开展摸排调查,经分析研判,初步判断朱跃城在广东东莞一带有活动轨迹。

  鉴于该案特点,市、县两级监委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提请公安机关协助采取信息查询、涉案人员查找、技术调查等措施。经过严格审批,沙县公安机关向东莞警方、通信技术等有关部门发出协助请求。

  30余次谈话、上百页的通话记录……大数据调查应用,也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法衔接、协作配合机制拓展了新的科技手段。请求发出后,通过排查,发现广东省东莞市一名相似度极高人员“张某某”疑似朱跃城,但原始户籍不详。

  4月24日,市、县两级追逃办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商议,依照相关规定对疑似人员“张某某”户籍信息等情况展开核查。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商请东莞市警方协助核实“张某某”身份,经核实确系在逃人员朱跃城。

  4月25日,追逃组迅速出击,火速前往东莞,在当地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的有力配合下,最终确定了朱跃城在某工厂务工的精确位置。

  经过一天一夜的布控,29个小时不间断轮流蹲点,4月26日,追逃组突现在正在上班的朱跃城面前,叫出他的名字,“跟我们回家吧”。

  得到朱跃城本人的确认后,沙县纪委监委立即行动起来,协调公安机关对其进行DNA比对确认身份。综合考虑朱跃城涉嫌职务犯罪性质和情节、现实表现、认错态度、思想情绪、身体健康后,追逃组认为该案适用留置措施,并报请三明市纪委监委审核批准。(三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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