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2 18:02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平潭县流水镇松南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翁其珠组织人员阻挠工程项目施工问题。2015年7月底至8月初,翁其珠多次组织松南村村民到流水两岸综合商业(富创世纪城)项目施工现场闹事,并指使他人运砂土等堵住施工道路,致使施工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施工现场,严重阻碍了流水两岸综合商业项目的正常施工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翁其珠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1月20日,区纪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苏澳镇看澳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主任高存强,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委员高存英利用职务便利及其宗族势力影响,伙同他人违规占用海域滩涂进行营利活动,非法填海等问题。1992年至今,高存强及其姐夫高存英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占用苏澳镇看澳村海域滩涂约60亩、南海村海域滩涂30亩围建虾池养殖,从未缴纳海域租金。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高存强、高存英利用职务便利纵容其亲属经营的船厂拖欠所在地租金37.5万元。2014年4月,高存强、高存英伙同亲友,利用职务便利及宗族势力影响,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在虾池围堤上进行码头修建工程,非法占用海域面积0.667公顷;2015年1月,高存强、高存英等人成立了平潭综合实验区鑫源顺贸易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将上述码头出租给福平铁路项目经理部,获利288万元。在全区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2018年3月,高存强主动向区纪工委投案自首,平潭综合实验区鑫源顺贸易有限公司主动上缴非法所得201万元。2018年6月,区纪工委给予高存强、高存英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区党工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抓紧抓实抓牢,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五抓五重”要求,找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结合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管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从严从重问责。(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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