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7 17:4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浦城县人大代表、中共党员刘正,仙阳镇人大代表、中共党员曹荣武,仙阳镇太平村党支部委员刘德荣、中共党员余兴泉等人通过威胁手段强揽工程涉恶腐败问题。2017年4月至6月,刘正、曹荣武、刘德荣、余兴泉等人采用言语威胁、阻拦施工等方式,以高于市场价格向项目承建公司强揽太平村升压站土方、光伏建设中管桩运输、铁丝网建设、电缆沟挖掘等工程,造成项目无法按期完工,业主方损失达3.3万元。2017年8月,刘正被暂停执行县人大代表职务;2018年1月,曹荣武被暂停执行镇人大代表职务。2018年6月,刘正、曹荣武、刘德荣、余兴泉等4人被开除党籍;因强迫交易罪,浦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曹荣武、刘德荣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刘正、余兴泉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顺昌县郑坊镇峰岭村原村主任肖载顺开设赌场涉恶腐败问题。2017年6月至8月,肖载顺在担任郑坊镇峰岭村村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在郑坊镇郑坊村某棋牌室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约1.7万元。2018年5月,肖载顺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月,肖载顺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被依法终止。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律,决不触碰党纪国法“高压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五抓五重”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既要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又要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以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南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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