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有效破解“贴牌举报”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3 17:41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太感谢纪委干部了,引导得很详细,我现在清楚地知道问题该找哪些部门解决了。”日前,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反映问题的新度镇一村民由衷地说。

  原来,该村民因土地承包纠纷造成个人利益损失且得不到合理补偿,为达目的便夸大问题事实,冠以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名义向区纪委监委举报。经信访接访干部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疏导,该村民举报问题最终得到化解。

  “部分信访人为达到个人利益诉求,有时会采取‘贴牌’举报,即通过举报政府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或腐败等问题,捆绑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解决。”荔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类现象既扰乱正常信访秩序,也分散纪检监察机关精力,影响办信质效。

  今年以来,荔城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念好“厘、分、联、督”四字诀,有效破解“贴牌”举报问题,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厘”,即荔城区纪委监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联系对接,厘清各部门信访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并建立信访举报件按职能“双向移送”“定期会商”机制,做到精准受理;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先后制作发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3万余份、张贴海报150余张,让广大群众了解纪委监委的职能、具体“管什么、不管什么”、如何信访举报等问题。

  “分”,即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以及名义上举报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且无实质内容,实际上为个人利益诉求的“贴牌”举报,坚持“引导分流”,耐心解释并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即对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件,采取“拆解联办”的方式,对业务范围内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调查核实,确保问题线索“零”遗漏;对业务范围外问题或群众个人利益诉求,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要求承办单位限期向举报人和区纪委反馈核实情况。

  “督”,即荔城区纪委监委针对常年反映、重访次数多的典型“贴牌”举报,实行“挂牌督办”,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做好矛盾化解,从源头上遏制“贴牌”举报。

  据统计,今年以来,荔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登记来访群众信访举报135件次,其中引导分流37件次;移交“贴牌”举报相关问题41个,澄清不实举报59件73人次。(莆田市荔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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